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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届爱民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
发布日期:2023-03-01 来源:爱民区纪委监委 查看人数:

根据区委部署,十一届爱民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。本轮巡察反馈采取“一对一”反馈方式进行。

委批准,2022年9月26日至12月28日开展了第二轮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,对区委统战部、井冈山小学、紫光小学、兴中小学、北安小学、中华路小学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,对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工程建设开展专项巡察。

2023年2月8日和2月17日两天时间反馈十一届爱民区委第二轮巡察相关情况。会议传达学习了委书记惠金山委书记专题会、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第轮巡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,对巡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。组织部、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参会。

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7个党组织进行了“一对一”反馈。根据委巡工作安排,各委巡组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发现的重要问题,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情况。

反馈要求,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,以巡视整改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。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,以巡察整改促进高质量发展,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,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坚决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。

反馈强调,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爱民区委《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》及区委工作措施,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、融入深化改革、融入全面从严治党、融入班子队伍建设,从本级、本人改起。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对整改负总责;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。对这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,以及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,都要认真制定“三清单一台账”,明确责任人、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,统筹研究、一体整改,拿出有利举措落实整改任务。

签收确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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